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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各部门(单位)包干经费编制的说明

为切实做好2012年校内各部门(单位)包干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,根据37日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本着精打细算、勤俭节约的原则,现将具体编制内容做如下补充说明:

各部门(单位)编制2012年包干经费预算的主要内容包括:日常办公费、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招待费、宣传费、劳务费、学生活动费、学生实习实践费、毕业生经费、实验业务费、交通费、固定资产购置、租赁费等。

1、日常办公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购买一

般性办公用品的支出(如笔、公文夹、订书器、电话机、档案袋、信封、账表、纸张、计算器、复印机耗材等)。

2、印刷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印刷

表册、票证、规章制度、专业资料及一般性印刷费用(含复印费支出)。

3、邮电(寄)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

的邮寄费、电报费、电话通讯费,包括信函、包裹、货物等。

4、差旅费:指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

杂费等。差旅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《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和《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。应写明拟出差的目的地,出差人数、天数、预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票价等。具体要求详见财务处网页的《首都体育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。

5、维修(护)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

的为保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而发生的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(含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)。

6、会议费: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、伙食补助费以及

文件资料的印刷费、会议场地租用费等。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《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》及《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。应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、内容、参会人数、地点、会期。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核定标准为300//天。召开不住宿会议,会议费人均标准为上述标准的50%。具体要求详见财务处网页的《首都体育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》。

7、培训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管理

人员、教学人员、工勤人员的业务培训费。包括:人员外出业务培训支出的学习资料、调研经费,自行举办人员培训的各项支出等。

对于岗前培训、岗位培训、学历提高培训等。其中:经学校批准攻读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申请学位)的教师,其学习费用(含获取学位阶段的费用)学校支付50%,个人承担50%;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,属计划内指标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承担费用的60%,属计划外指标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承担费用的50%,个人承担50%

8、招待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各类

接待费用(用餐、购置礼品、交通等),此项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度包干经费的30%

9、宣传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用于

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支出等,包括宣传资料购置费、编辑制作费、录入费、稿酬等。

10、劳务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给其他

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,如稿费、翻译费、评审费等。支付给在校生的劳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。

11、学生活动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

用于组织学生活动的费用。

12、学生实习实践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

付的学生社会实践、生产实习、毕业设计等费用。

13、毕业生经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

毕业生分配费用。

14、实验业务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

实验室实验费用。包括购买实验消耗的各种材料、试剂、低值易耗品、小动物、工具、器具及玻璃器皿等。

15、交通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机动

车维持费用。

16、固定资产购置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

的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设备、专用设备、交通工具、图书资料等。

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、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,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;某些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(如家具、图书等),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。

17、租赁费:指各部门(单位)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租赁

各种房屋、设备、网络的费用。

18、其他: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内容。

经批准公布的包干经费预算指标一经下达,应在年终前完成结算,不结转2013年度。对于“因公出国(境)”、“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”、“公务接待”三项经费应严格控制和压缩。

特此说明。

财务处

二○一二年三月九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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